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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4 16:3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2-3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医学类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引进需求计划共25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详见《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引进卫生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以及其他条件;
6.年龄须35周岁及以下,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等紧缺专业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须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须50周岁及以下。
7.本公告不适用临平区正式在编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引进方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公告。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并与报考单位电话确认,邮件主题请注明“人才引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临平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个人荣誉证书、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将由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审核,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用人单位将会和本人进行联系。
(三)考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及电子邮件通知,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谈(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谈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面试面谈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人选。
具体考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平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限须满8年,其他人员服务期限须满5年。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咨询电话:0571-89277109(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1-86153017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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